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内的5号宿舍楼一楼部分房产 2年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30 09:23:46  作者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浏览量 :0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7-30 09: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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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产告字[2026]02号

受委托,定于2026年8月14日下午3时,在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内的5号宿舍楼一楼部分房产2年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座落地址

出租面积(㎡)

租赁用途

年租金起拍价(元)

租期(年)

竞买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元)

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内的5号宿舍楼一楼

约317(其中用于经营超市面积265㎡,仓库面积52㎡)

校园生活超市

513000

2

150000

首年租金成交价的10%

注:1.标的物位置面积装修装饰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的图片、视频等展示材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认可。

2.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3.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擅自转租、分租。

4.履约保证金于租赁期满,买受人全面履行合同、结清各项费用后予以退还。

5.学校寒暑假期间在校人数少,请竞买人在报价前充分考虑风险。

二、竞买对象: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销售、日用品销售;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三、拍卖方式:两家或两家以上报名参与竞买,通过竞价方式,价高者得确定买受人;若只有一家报名,按起拍价成交。

、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268月13日,标的物所在地

、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4日上午11时止(工作时间)。

有意竞买者携带有效证件(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到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如委托的,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银行账户缴款,不可他人代缴。

保证金收款人户名: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257681022。

拍卖成交者,竞买保证金不得冲抵成交款,凭与委托方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予以退还。拍卖未成交者,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六、咨询电话:0577-64256671(拍卖人)、0577-52880003(出租方)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龙港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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