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委托,定于2024年5月31日下午3时整,在龙港市新渡大厦1幢三楼龙港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多功能厅,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及起始价:
龙港市江口经济合作社通港路301号(锻件厂)1年租赁权,面积约1000㎡。租金起拍价为170000元,竞价保证金为20000元。租金一次性支付。
注:需凭龙港市江口经济合作社开具的证明方可参与竞拍。
二、招租方式:
标的物通过增价式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买受人(承租人)。
三、咨询及缴纳竞价保证金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下午4时止(工作时间)。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5月29日上午9:30时至2024年5月30日下午4时止(以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龙港市新渡大厦1幢3楼龙港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多功能厅。
五、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六、有意竞价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带缴纳竞价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单等,前来办理竞价登记手续并领取竞价文件。拍卖成交者,竞价保证金直接冲抵部分成交款;不成交者,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缴入账户:龙港市农业农村局农村产权交易结算资金专户;账号:201000343524390;开户行: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缴款者请务必在“缴款人信息”栏填写竞价者姓名,“摘要”栏填写项目名称)。
七、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有意者请务必亲临实地看样及向转让方了解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已符合本次竞价目的,责任自负。
2.竞价人报名参与拍卖,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若因标的物权属、权利性质、用途等相关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经营证照或其它纠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
3.竞价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价须知》,一旦报名参与拍卖即视为对本标的拍卖相关文本的确认。
4.委托方有权在拍卖会前对标的物终止拍卖。
5.标的未取得权属登记部门的权属证明,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权属归龙港市江口经济合作社所有,若有纠纷由龙港市江口经济合作社负责解决。
6.涉及标的经营或使用活动的审批等存在的风险和责任,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咨询电话:68001166(农村产权服务中心) 64256671(拍卖公司)
龙港市江口经济合作社
龙港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