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交发公司公交车身及站亭(牌)广告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6 10:00:13   浏览量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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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产告字[2023]02

受委托,定于2023年721日下午3时,在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龙港市交发公司公交车身及站亭(牌)广告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龙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175辆公交车身、146座公交站亭及41座公交电子站牌广告位的广告经营租赁权,整体拍卖,首年租金起拍价为142.07万元(竞买保证金30万元)。

其中:1.公交车身广告,大巴112辆,中巴63辆,合计175辆。2.公交站亭广告,一类站亭19座,二类站亭30座,三类站亭97座,合计146座。3.公交电子站牌41座。4.租赁期间新增车辆及站亭(牌)不纳入租赁范围。

注:租期为三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从第二年开始,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5%。

二、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竞买企业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广告经营许可证。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23年720日,标的物现场(自行看样)。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23年719日至2023年721日上午11时止(工作时间)。

有意竞买者,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携公章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凭证到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如委托的,需提交经公证处公正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保证金必须由竞买单位缴交,不可他人代缴。竞买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21日上午11时,以缴纳到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为准。

五、保证金收款人户名: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257681022

拍卖成交者,竞买保证金不得冲抵成交款,缴清全款后凭与委托方签订的《广告经营权租赁合同》无息退还。拍卖未成交者,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数退还。

六、拍卖方式:

采用增价式竞价方式,价高者得,确定买受人。截止报名时间,标的竞买人少于2人的,将依照相关规定终止该标的拍卖

六、咨询电话:64256671(拍卖人)、68582033委托方)、68099701(交易中心)


龙港市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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