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峰278”船舶一艘竞买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4 15:39:53   浏览量 :1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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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海关委托,定于20211221日10时-20211222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海关罚没资产处置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对温州海关罚没物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金峰278整船一艘,船舶识别号:CN20006791775,船检初次登记号:070503000202,总长:76.2m、船宽11.38m、型深:6.4m,总吨位:1457吨,净吨位:927吨。起拍价为人民币155万元(设定保留价),竞买保证金为30万元。

注:标的为整船拍卖,办理船舶转移登记,须符合当地船检部门的转移登记要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符合有关部门核定的转移登记要求的责任和风险标的以成交后标的物交接时的现场实物为准。标的现停靠在乐清市磐石镇珠江路777号(浙江华航实业有限公司内)

二、拍卖方式:有底价网络增价式拍卖(有一人及一人以上报名出价且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本次网络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买人条件:

1、本次拍卖标的参加竞拍者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竞买人须于标的开拍之前携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核实身份。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网络拍卖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依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竞买人对其提供证照、印章的真实性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对于出现作假行为,委托人与拍卖人有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不符合条件参加拍卖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项:

1、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扫描手机二维码报名参拍并交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

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原路返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竞买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1年12月19日至2021122016止(工作时间)接受电话咨询:13758888035展示地点:标的现停靠在乐清市磐石镇珠江路777号(浙江华航实业有限公司内)。有意者提前与本公司联系安排实地看样。

六、价款结算及标的物交割:

1、本次拍卖采用线下支付尾款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于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即1223日当天)凭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到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在网络拍卖成交后 5 个工作日内(即20211230日前)拍卖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苍南支行;账号:354558332681)交纳拍卖成交价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成交价4%的拍卖佣金。

2、买受人缴纳全额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凭拍卖人开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资料,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交接后委托人与拍卖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风险。

4、买受人凭委托人开具的提单前往船泊停靠公司提货,若涉及整船拖运,则买受人需向委托人与拍卖人报备,须在委托人监管下方可拖运船只。

七、特别提醒: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577-64256671;13758888035


温州市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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