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拍协〔2008〕 8号
本省各拍卖企业并转告其注册的拍卖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提高我省拍卖师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拍卖主持技巧,促进依法规范执业,树立行业形象,扩大社会影响,经省拍协四届二次理事会暨四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商议并请示主管部门同意,结合开展2008年拍卖师继续教育工作(中拍协规定:拍卖师主持技巧竞赛可作为拍卖师继续教育的一种形式,每参加一次主持技巧竞赛,可折算8个学时),决定在今年下半年组织一次全省拍卖师主持技巧竞赛。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加本次拍卖师竞赛活动的对象,为注册登记在本省各拍卖企业执业的拍卖师,已注销、吊销执业资格的拍卖师不能参加竞赛。竞赛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不额外收取费用。
二、竞赛内容
本次拍卖师竞赛内容分拍卖理论知识笔试和拍卖师主持技巧现场比赛评分两部分,分别占总分值的30%和70%。预赛只进行拍卖师主持技巧比赛。
三、竞赛评比办法
本次拍卖师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分别由地级市和省拍协组织实施。
(一)预赛
1、凡符合参赛条件要求参加竞赛的拍卖师,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企业(含分公司)所在地的地级市组织牵头单位报名参加预赛。
2、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各市由省拍协的常务理事单位(宁波市、绍兴市由市拍协,丽水市由市市场协会拍卖分会)牵头、理事单位参加(理事较少的可邀请有关部门和信誉好的拍卖企业领导、省十佳拍卖师参加)成立组委会,负责本市拍卖师预赛的组织、评比工作(包括模拟标的的设定等)。
3、 通过预赛,各市确定参加决赛的拍卖师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拍协秘书处推荐(各市推荐名额附后)。
(二)决赛
1、组织参赛选手进行拍卖理论闭卷考试,由省拍协秘书处组织命题,并按标准答案阅卷评分。考试时间2小时。
2、省拍协成立评委会(人员由协会领导及有关专家等组成),负责对拍卖师主持技巧竞赛的现场评分。
3、对拍卖主持技巧竞赛和拍卖理论考试综合得分列前10名的,授予“浙江省第三届十佳拍卖师”称号。其余的颁发《浙江省优秀拍卖师》证书。
四、时间地点
拍卖师竞赛的决赛初步安排在九月中下旬,同时召开全省拍卖师理论研讨会、总经理联谊会,时间三-四天,地点待定。要求各市的初赛在8月底前完成,并向省拍协秘书处推荐参加决赛的拍卖师名单。
五、为加强拍卖师竞赛的组织领导,省拍协成立拍卖师竞赛组织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拍卖师竞赛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组委会成员由政府有关部门和协会的领导组成。
竞赛的模拟标的、评分标准和注意事项另行制发。
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
二OO八年六月六日
抄送: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附:
各市拍卖师人数及推荐参加省决赛的名额
项 目
杭 州
宁 波
温 州
嘉 兴
湖 州
绍 兴
金 华
衢 州
台 州
丽 水
舟 山
拍卖师人 数
172
66
41
26
20
26
43
9
57
10
10
推荐决赛名额
10
4
3
2
2
2
3
1
4
1
1